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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設有獨立稽核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轄下設有稽核主管1名及內部稽核人員3至4名。
稽核主管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酬,由內部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其任用均符合主管機關所訂適任條件。
稽核主管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酬,由內部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其任用均符合主管機關所訂適任條件。
內部稽核運作
稽核目的
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稽核範圍
包含內部控制制度企業層級及作業層級執行情形之稽核以及內部控制制度經理部門自行評估之覆核。
稽核方式
- 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
- 執行稽核作業後將稽核過程相關資訊做成稽核工作底稿,並完成稽核報告。
- 稽核報告均陳送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查閱,並彙報至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例行會議。
- 稽核報告於陳報核定後需加以追蹤,並作成追蹤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措施,直到完全改善為止。
- 覆核經理部門所執行的內部控制自評文件,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正確執行,檢視作業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稽核抽核審查結果,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